8月19日至20日,省应急管理厅执法处处长高超带队来我市开展执法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邵鹏等参加。
检查组先后到绍兴飞亚印染有限公司、绍兴市东湖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重点对有限空间、高温熔融作业现场进行了安全检查,同时详细了解问询企业负责人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并查询了企业安全台账资料。检查共发现两家企业有13处安全隐患,属地越城区应急管理局当场开具执法文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其中,绍兴飞亚印染有限公司存在部门管道未按GB7271标识、个别钢直梯缺少防护栏(笼)、高处平台未设置踢脚板、有限空间处防护栏锈蚀,需更换或防腐处理、有人孔的罐体等需进行有限空间辨识、部分传动系统未设置防护罩(栏)、室内消防栓标识不明显等7处安全隐患,绍兴市东湖有色金属压延有限公司存在固定式熔炼炉高温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配置液化传感器和报警装置,未配置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冷却水系统缺少相关报警装置,缺少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铝水铸造流程未设置紧急排放式应急储存设施、卷物系统未设置应急电源、铸造车间进出人口未标识“严禁非生产人员进入”标志、部分机械设备链条咬合处未设置保护罩等6处安全隐患。
检查组要求,企业制定制度要符合实际,要有针对性,不能照搬照抄。要把制度落实到位,不要制度是一套,做又是另一套。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狠抓整改,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